据宁夏回族自治区纪委消息:日前,宁夏回族自治区纪委对中卫市政府原党组成员、副市长左新波严重违纪问题进行了立案审查。
经查,左新波违反政治纪律、对抗组织审查;违反组织纪律,在自治区纪委与其进行谈话时不如实向组织说明问题,在干部选拔任用中为他人谋取利益并收受财物;违反廉洁纪律,收受礼金;违反国家法律法规规定,利用职务上的便利,为他人谋取利益,收受财物。
左新波作为党员领导干部,违反党的纪律和国家法律法规规定,依据《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有关规定,经自治区纪委常委会议研究,并报自治区党委常委会议批准,决定给予其开除党籍处分;建议行政给予其开除公职处分;收缴其违纪所得;将其涉嫌犯罪问题、线索及款物移送司法机关依法处理。(宁夏回族自治区纪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