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新社拉萨1月4日电 (赵延 刘荫)正在布达拉宫朝圣的阿妈卓嘎,将供奉完的酥油包装袋小心折好,“装过酥油的袋子十分易燃,如果在大殿里乱扔,很容易引起火灾。”卓嘎说着将袋子放进随身的布包中。
入冬以来,西藏进入农闲时节,各地的信众迎来了一年一度的朝佛季。每天像卓嘎这样带着酥油前往布达拉宫、大昭寺等地朝佛的信众摩肩擦踵。据拉萨布达拉宫管理处统计,目前每日朝佛的信众平均约达1300人次。
布达拉宫管理处副处长次仁琼达4日在接受中新社记者采访时表示,《西藏自治区布达拉宫文化遗产保护管理条例》(以下简称“条例”)施行以来,西藏文物部门分别在旅游季、朝佛季对该条例进行宣传和普及,增强全民文化遗产的保护意识,目前许多信众和游客自觉保护文化遗产的意识明显提升。
条例由西藏自治区第十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十九次会议于2015年7月30日审议通过,自2015年11月1日起施行。该条例明确规定适用于世界文化遗产名录的布达拉宫及其扩展项目大昭寺和罗布林卡的保护范围和建设控制地带内进行的保护管理、基本建设、生产生活、宗教、文化活动、参观游览、科学研究等活动。
次仁琼达指出,条例施行一年有余,实施效果良好,且草作新强,已成为保护布达拉宫及大昭寺、罗布林卡文化遗产最根本的法律依据。
次仁琼达曾参与过条例草案的考察调研工作。她说,考虑到开展保护工作的实际效果,条例将保护范围内禁止的活动细化为十三项。“这是条例最大的亮点,与宏观的法律条文不同,将禁止攀登文物、倾倒垃圾等具ti请况纳入条例进行规范,具有更强的草作新,也更符合工作实际。”
历史悠久的布达拉宫,其坚固的结构、恢弘的建筑,是汉藏艺术交流融合的结晶,是宗教艺术的宝库。次仁琼达表示,条例是西藏在世界文化遗产保护领域重要的地方新法规,对于保障布达拉宫历史建筑群安全,更好地传承民族文化具有重要意义。(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