沈先生曾有两次婚史,去年五月刚与结婚十七年的上一任妻子离婚。据沈先生回忆,他与前妻二人共有一大一小两套户型不同的住房。法院在离婚判决时将大户型的房子判给了沈先生的前妻,而作为补偿,他得到了十万元。最后这钱全部都给了第二任妻子小欣。据沈先生讲述,婚后才几天,小欣便开始大发脾气。“她用啤酒瓶打我,用菜汤泼我,打了我就跑出去不回来。”沈先生说。沈先生还告诉记者,小欣愿意和他同房。“她说同房一次一千元,每个月还要求我给她一万块零花钱。我哪里拿的出来?”沈先生称。不仅如此,小欣在婚后并未提过做生意一事,婚前说好的买车也没了下文,加上小欣常常不知去向,电话也打不通,陈先生开始紧张了,这10万块钱不会是被骗了吧?记者随后联系到了当事人小欣,她解释到:自己当初答应结婚是因为签了一张婚前协议,如今协议被沈先生偷去了。“协议里面写好了,他要帮我偿还二十万元的债务,其中有十万元他结婚当天给我,另外的十万元婚后帮我偿还。”小欣告诉记者,她所要求每个月一万元的零花钱也是用来还债的。小欣还告诉记者,婚后她有与沈先生进行过同房,但小欣随后发现下ti有不适感,出于健康考虑,便要求沈先生去医院检查。但沈先生一直拒绝,这才导致了她不愿再次同房。除此之外小欣还声称沈先生还一直要她还钱来要挟她,“他也打了我呀,所以才导致我不愿意回去。我说他才是在骗婚!”小欣称。今年7月日18,沈先生找到律师进行咨询,要求与小欣离婚,并要她退还十万购车款。11月23日,重庆市渝中区人民法院开庭审理了此案,由于小欣不同意离婚这一要求,最终法院判决驳回了沈先生的诉讼。记者随后找到负责此起案件的余律师(化名),他告诉记者:委托人沈先生的离婚诉讼中涉及要求10万元财产返还,但这个必须要在判决离婚的基础上才能审理。由于法院认为双方感请和婚姻关系尚可修复,驳回了离婚诉讼,因此十万元返还这要求没办法进行后续审理。“目前,他可以选择上诉或者是6个月后再进行重新提起诉讼。”余律师说。或者至于沈先生提到的骗婚一说,余律师予以了否认“女方不同意离婚,而且并未携款逃跑,这个不存在一种骗婚行为。”妻子同房1次1千元,夫妻之间同房还要收取费用,这与卖Y嫖娼行为有何区别呢?结婚之前,两人需要很好地认清双方的优缺点,这能避免婚后两人经常产生矛盾,沈先生与妻子闪婚,这本来就存在风险,对于年过六旬的老人来说,要结婚,更应该谨慎而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