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新网兰州11月30日电 (记者 崔琳)11月30日,兰州市中级人民法院对甘肃省公共气象中心原副主任、兼任甘肃省防雷中心主任张华,甘肃欣优诺电子科技有限公司法定代表人薛洪飞贪污窝案作出一审宣判。以贪污罪分别判处张华有期徒刑十年,并处罚金五十万元,张华不服,当庭表示上诉;判处薛某某有期徒刑二年,缓刑二年。
经审理查明,2010年12月、2012年12月,张华利用其担任甘肃省防雷中心主任的职务便利,与被告人薛洪飞共谋,通过甘肃省防雷中心与甘肃省欣优诺电子科技有限公司先后两次签订虚假合同,骗取甘肃省气象局公款合计73.4万元。其中,张华分得近66.2万元,薛洪飞以缴纳税款及手续费名义分得约6.98万元。
同时,2011年至2014年,张华利用担任甘肃省防雷中心主任的职务便利,指使该中心副主任张某(另案处理),联系甘肃中汇电子科技工程有限公司总经理申某(另案处理),先后六次使用虚假合同、发票骗取甘肃省气象局公款合计约116.82万元,其中,张华分得近100.36万元,申某以缴纳税款名义分得约16.47万元。
此外,2011年11月至2014年5月,张华与时任甘肃省防雷中心宁安检测站站长李某(另案处理)共谋,先后十一次使用虚假合同、发票骗取甘肃省气象局公款共计近75.2万元,张华分得50.85万元。2013年6月至2014年12月,张华与甘肃省防雷中心技术服务部负责人李某(另案处理)共谋,先后七次使用虚假合同、发票骗取甘肃省气象局公款共计近61.1万元,其中,张华分得28.18万元。
在上述多起犯罪中,被告人张华单独或伙同他人骗取公款共计约326.47万元,数额特别巨大。张华于2015年1月18日(立案前)通过本人或他人向甘肃省气象局指定账户退缴赃款6.98万元。
法院认为,被告人张华作为国有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利用职务便利,伙同他人采取签订虚假合同的手段骗取甘肃省气象局公款约326.47万元,数额特别巨大,构成贪污罪,判处其有期徒刑十年,并处罚金五十万元,张华不服,当庭表示上述。
被告人薛某某与被告人张华共谋,采取签订虚假合同的手段骗取甘肃省气象局公款73.4万元,犯贪污罪,被判处有期徒刑二年,缓刑二年,并处罚金二十万元(已缴纳十万元)。(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