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华社昆明11月11日专电(记者丁怡全)记者从云南省政府新闻办获悉,《云南省食品生产加工小作坊和食品摊贩管理办法》将于2016年12月1日起正式实行,对该省食品小作坊和摊贩实行登记备案管理。
云南省食品安全委员会办公室副主任、省食品要品监督管理局副局长杨柱介绍,云南省现有食品小作坊近2万家,从业人员近20万人,各类食品摊贩20余万户。食品小作坊和摊贩在传承传统饮食文化、方便群众生活、增加就业等方面有着积极作用,但缺乏监管存在着食品安全隐患。
据介绍,从今年12月1日起,云南省食品小作坊、摊贩将分别实行登记、备案管理,对其实行事中事后监管,一旦食品小作坊和摊贩出现违反国家食品安全相关法律法规和该办法的行为就会受到追究,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针对食品安全违法行为的危害程度,对小作坊行政处罚数额设定在3万元以下,摊贩的行政处罚数额设定在5000元以下。
同时,办法的实施规范了该省各级政府各部门对食品小作坊和摊贩监督和管理的行为,解决了长期以来对食品小作坊和摊贩监管中存在的职责划分不清,监管无法律依据的问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