因某微信公众号发表文章称田朴珺“撩汉”“走野路子”,近日,田朴珺以上述文章对其名誉造成严重损害为由,将该微信公众号持有人王女士起诉至法院,要求对方赔礼道歉、消除影响,赔偿经神损失50万元及合理支出5万余元。新京报记者上午获悉,朝阳法院已受理此案。
田朴珺起诉称:2016年7月4日,王女士在其注册的微信公众号“兽楼处”发表题为《田朴珺撩汉往事,世界就这样被走野路子的女人抢走》的文章,对我进行大肆诽谤。该文章一经发表,阅读量在7小时内即超过120万,给我的名誉造成了严重损害。虽然王女士在事后删除了该文章,但我名誉遭到的损害已经形成,且并未因文章删除而减少。
田朴珺称,文章不尊重事实,对其横加指责、肆意诋毁,称其是导致王石“困局”及万科“死亡”的原因,“王石多年积累的商誉,也在田小姐长时间的自我炒作中消耗殆尽”,“王石今日之困局,很大程度上受到了这段关系的拖累”。
田朴珺表示,文章还对其人品和诚信无端诋毁,称“明明主动追求的这段关系……却偏偏要在所有公众场合摆出受害者的姿态”,对其人格进行恶意攻击。
此外,田朴珺称文章还捏造事例,称其做的地产生意与万科有关,意指其从事关联交易、甚至涉嫌违法犯罪。
田朴珺认为,王女士的行为对其公众形象造成极为恶劣的影响,使其公众评价降低,对其造成巨大心理和经神伤害。为此,田朴珺于8月23日提起诉讼,要求王女士在其发布上述文章的微信公众号“兽楼处”及各大门户网站上赔礼道歉、消除影响,赔偿经神损失50万元及合理支出5万余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