9月24日,江苏扬州一女子在网上发布视频,实名举报扬州邗江区甘泉街道办事处企业管理站站长胡明禧“违法违纪”行为。
10月1日上午,“北京时间”联系到该举报女子曹文兰,她证实网传视频系本人录制。曹文兰称,她和胡明禧在一起共7年时间。
“北京时间”10月1日下午致电扬州甘泉街道办事处纪委监察室,一位郭姓主任表示,针对曹文兰举报事件,纪委介入调查已查实,目前已给予胡明禧开除党籍处分,行政降级为办事员。
两人相识于一次拆迁项目
曹文兰告诉“北京时间”,她在扬州有着自己的拆迁公司。2010年10月,在甘泉街道办辖区的一次拆迁中,她与胡明禧相识。之后,胡明禧便开始了“疯狂的追求行动”。
从2010年至今,曹文兰与胡明禧同居7年。曹文兰表示,“我每次怀孕,他就让我写承诺书,保证孩子的抚养与他无关,我总不能让孩子将来没有父亲。7年中,先后4次做了流产手术。”
两人相处时间长了,曹文兰称,胡明禧开始频繁向她借钱。
曹文兰告诉“北京时间”,单2015年一年,胡借了至少3次。2016年2月6日,胡明禧又以儿子结婚办彩礼和酒席为由,向曹文兰借款20万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