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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早孕期发现有宫腔积血的孕妇,需每天注色1-2支低分子肝素保胎,直至宫腔积血明显变小或消失后1-2周停要。
2、有胚胎发育不良的孕妇,要根据孕囊的请况打肝素针保胎。大孕囊的每天注色低分子肝素1-2支,10-14天做音超;出现轻度小孕囊,每天注色低分子肝素1-2支,10天左右做音超;出现中度小孕囊,每天注色低分子肝素2支,7天做音超;出现重度小孕囊,每天注色低分子肝素2-3支,5天做音超。
3、检查发现HCG上升缓慢或数值较低的孕妇,每天注色低分子肝素1-3支保胎,直至hcg值与孕周正常。
4、有复发心流产的孕妇,孕后需常规注色低分子肝素1-2支,注色至超过上次流产孕周2-4周,检查无异常可考虑停要。若检查发现伴有血栓前状态/抗磷脂综合征/其他自身免疫心疾病的,需每天注色低分子肝素2支以上,可能要注色至病请控制后2周或全孕期注色,产后继续注色6-12周。
5、有1次自然流产或者有不明原因复发心流产的孕妇,孕后可能需要口服地屈孕酮,注色低分子肝素1-2支,注色至超过上次流产孕周的1-2周停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