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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周易参同契》卷上:“子南午北,互为纲纪,九一之数,终而复始。”清仇兆鳌集注:“(陆西星)一九之数,水中金是也。
水之生数为一,金之成数为九,惟此金水,互为含蓄,遍历诸辰,循环卦节,莫非真气之妙用,故一九之数,终而复始。”
元俞琰注:“一九之数,取《洛书》"戴九履一",其用在水火也,按前章水数名一及九还七返,皆主《河图》言。
况下文虚微与子,正指水金所生之处,何必别引《洛书》耶?”按南宋朱熹《考异》本作“九一之数,终则复始”。即1~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