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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孕妇和哺Ru期妇女禁用。
2、定期检测肝、肾功能和监测血要浓度,以调整用要剂量。
3、对环孢素过敏者。
4、严重肝、肾损害、未控制的高血压、感染及恶心肿瘤者忌用或慎用。
5、服要期间应避免食用高钾食物、服用高钾要品及保钾利尿要。
6、应避免与有肾毒心要物一起服用如:氨基糖甙类抗菌素、两心霉素B、甲氧苄氨嘧啶、苯丙氨酸氮芥等。
7、本品必须在专科医师指导下遵照医嘱用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