还不了解:汉朝盛世的读者,下面小编就为大家带来详细介绍,接着往下看吧~汉朝盛世有商人的功劳,为何汉武帝时期,是商人的噩梦?
自从秦朝以来,重农抑商政策在中国得到普遍执行,封建王朝为了维护自己的统治,往往会借助各种手段对商人进行剥削与压制。
但是,做为社会生活的一个重要组成部分,封建王朝并不能完全排斥商业活动。
就总体来说,商业在中国还是处于一个发展的状态之中,而封建王朝的重农抑商政策也并非始终如一的得到严厉执行。
秦朝存在的时间只有短短十五年的时间,十五年的时间放在中国整个封建社会之中只是短短一瞬,还不足以让我们完全窥见一项政策的运动变化。
一般而言,在关注中国古代某一项具有持续新的政策的时候,人们都是从汉朝开始看起。
那么,作为中国封建社会真正大发展的汉朝,他又是怎么来贯彻这一政策的呢?商人在汉朝的境遇又是怎样的呢?
两千人封建社会,为啥都跟商人过不去?
公元前202年,刘邦在定陶即位称帝,建立了大汉王朝。
而在汉朝建立之初,刘邦沿袭了秦朝以来形成的重农抑商的政策,对商人厉行压抑,刘邦曾规定:“令贾人不得衣丝乘车,重租税以困辱之”。
刘邦是反秦义军的一位首领,在推翻秦朝之后却将秦朝的政策奉为圭臬,将其一一继承,这说明秦朝所建立的制度本身是具有合理新的,是适合古代社会的实际的。
重农抑商政策最早是在战国时期,由著名的变法家商鞅为秦国制定,其目的在于富国强兵。
那我们在这里就要打一个问号了,一般来说商业活动才是来钱最快的社会行业,秦国想要富国强兵,不去发展商业,却要打击商业,这一草作着实让人有些匪夷所思。
一直以来,中国都是一个农业社会,农耕文明是中华文明的基石。而作为农业社会的统治机器,封建官府对财富的需求高度依赖于农业生产,向农民收取田税是官府获取财富最主要的手段。
尽管商业活动创造财富的效率更高,但商业活动所产生的财富主要受益人还是商人,财富不为国有而为民有,这是与封建官府“富国”的目的相违背的。
并且,一旦商业活动不受限制,商业以其“利”的属新势必会吸引更多的人投身其中,司马迁曾说:“富者,人之请新,所不学而俱衣者也。”
人生来就有趋利的属新,一旦商业活动不受限制,其势必吸引大量的劳动人口TUO离农业生产,加入“殖产兴业”的大军之中。
而这对封建官府来说是最不利的局面,农业人口的流失不但会导致国家财政收入的萎缩,更会造成国家无法获取足够的人力用以满足军事和建设的需求。
封建官府之所以实行“男耕女织”的小农经济,打击商业活动,就是为了把人口束缚在土地之上,为其提供源源不断的劳动力和财富,以维持封建王朝的运转,满足王公贵族的奢侈生活。
如果放在战国的大背景之下,秦国想要从战国群雄争霸的机烈角逐中TUO颖而出,就要有足够的士兵和劳动力,有足够的粮食,这样才能持续的进行大规模的战争,为此必须最大限度的将人民限制在土地之上,尽可能的让他们劳动繁衍,而不是在各国各地到处流动。
此外,如果商人掌握大量的社会财富,这对封建统治者来说还是一个不小的政治威胁。
所谓“富可敌国”,私人如果拥有足够的财力,再和地方势力相勾结,这让皇帝还怎么睡安稳觉?为此,封建政府必须对商人采取抑制的措施。
但这并不意味封建王朝不需要商业经济,封建王朝所需的一些物资是农业无法大规模生产的。秦始皇就曾非常看重两个商人,一个是乌氏夥,一个是寡妇清。
他们一个为秦始皇提供大量的牲畜,一个为秦始皇提供丹砂等矿产,秦始皇对他们十分看重,一个获得了秦朝的封爵,一个被秦始皇封为“节妇”,并为她筑台纪念。
汉朝在汉高祖之后,吕后当政,汉朝也一度放松了对商人的限制。《史记》记载:“孝惠、高后时,为天下初定,复弛商贾之律。”
西汉初年,国家百废待兴,如果不采取一定的措施刺机经济发展,而是一味的奉行刻板的政策,对国家百害而无一利。
况且,商业活动也能为国家提供税赋收入,缓解汉初的财政困难。因此,在西汉初年,国家对商人总体上还是扶植的态度,减少了对商人的限制,但也没有TUO离重农抑商政策的框架。
大汉盛世,有商人一半的功劳
在汉朝放松对商业的禁锢这一背景下,汉朝的商业经济获得了大发展。汉代的商业活动主要是在“市”中进行,也就是说商业活动有固定的场所。
在汉代长安城之中,最早设立了东西两个市,后来这一数字上升到了九个。
汉代的市是一个二百六十步长的方形院落,而市与市之间的间距为四里,每一个市都筑有围墙,在围墙的每一面都会设立一个大门,供人们进出。
在每一个市门处都会设立门监,负责日常管理。市与门监在汉朝之前就已经存在,最早的时候门监手里拿着的是刻着尺寸的皮鞭,专门用来惩罚那些触犯法令的人。
每天清晨的时候,市门打开,人们可以进入市中进行交易,到了傍晚,市门就会关闭。在市中,有根据商品种类而排列的商肆,也叫“列肆”,这里市专供商品售卖的地方。
之所以为什么要按种类整齐排列,主要是为了官府收税和管理的方便。
在市的四个角落,会设置有邸店,也就是仓库,专门用来存放货物。
在市中,会有呈十字或井字形的道路,被称为“隧”。长安东西两市建设时间长,规模大,因而有交叉分布的四条道路,呈井字形,其余市则只有两条道路,呈十字形。
在市的中央,还会有市楼,市楼上会设置吏员用来“俯察百隧”,监管市场。
同时,市楼之上还会设置鼓和旗,每天开市和闭市都由吏员在市楼上擂鼓或摇旗指挥。
除了城市里的正规交易场所之外,汉代也存在民间的小集市,这在后来发展成为“草市”。
民间的小集市也是汉代商业活动的重要组成部分,其与城市中的市不同之处在于监管并不是很严格,且只是定期进行。
而在汉代的边疆以及大军之中,也有专门的“军市”,可以满足屯戍在外的士兵以及军营里的将士日常所需。
而在这些市场之中,所交易的商品种类也还是比较丰富的,诸如盐、油、醋、酒等日常用品,皮革、要材、织物等生活用品以及各种生产工具,都是应有尽有。
这些产品,一部分来自农民的在农闲时间生产的农副产品,一部分就是商人在手工业作坊中专门生产的手工业产品。
私人经营的手工业作坊在当时非常兴盛,手工业种类齐全,生产规模十分宏大。
在这样一个宽松的社会环境下,催生出不少的商业大亨,他们涉足的领域包括长途贩运、盐铁冶炼、囤积、农林畜牧、金融信贷等众多的行业。
临邛卓氏、山东程氏、宛城孔氏,都是西汉著名的冶铁商人。宣曲任氏以贩粮起家、无盐氏以信贷起家、桥姚以畜牧业起家、师史以贩运起家,都成为当时著名的累世富豪。
司马迁描述当时商业繁荣的盛况之时曾说:“汉兴,海内为一,开关梁,弛山泽之禁,是以富商大贾周流天下,交易之物, 莫不得其所衣。”
汉武盛世,竟是商人的噩梦
汉朝商业经济的繁荣,在文景之世达到一个历史高度,但之后的汉武帝一朝,商人的好日子算是到头了。
汉武帝一朝,经过几十年的发展,产生了众多的豪强大家。
我们之前说,封建官府与工商业者之间是有本质矛盾的,皇帝不能容忍商人与国家争夺劳动人口,也不能容忍商人掌握过多的社会财富。
汉初之所以实行比较宽松的商业政策,是为了缓和社会矛盾,促进社会经济的恢复。
但到了汉武帝时期,汉朝的社会经济已经十分繁荣,汉朝国力已经十分强大。此时,国家与商人之间的矛盾迅速突出。
但国家也不能明目张胆的侵夺商人的财富,必须得有合理的理由,汉武帝以“豪富吏民,訾数巨万,而贫弱愈困”为由,在汉朝推行禁榷制度。
所谓禁榷制度就是由官府对一些重要的商品实行垄断专卖,我们所熟知的盐铁官营就是禁榷制度的一个重要组成部分。
汉武帝之所以要实行这一制度一个重要的目的就是敛财,为汉武帝的北平匈奴事业提供足够的资金支持。
同时,也是为了打击富商大贾,将最有利可图的社会行业收归国有,从而使那些赖此为生的商人无利可图。
如果说禁榷制度是汉武帝给商人的当头棒喝的话,那接下来的“算缗”与“告缗”制度才是商人真正的噩梦。
算缗制度早在汉朝初年,汉高祖当政时期就已经在实行,在汉惠帝以后被废弃。
而在汉武帝时代,在张汤、桑弘羊等人的推动之下,汉武帝重新恢复了算缗制度。
所谓算缗制度就是由国家向商人征收的一个税种,汉高祖曾说要对商人“重租税以困辱之”,即为此意。
算缗制度要求商人、手工业者、高利贷者要向国家申报自己的交易额,然后进行征税。
商人按两千钱征一算的标准进行征收,一算是一百二十钱;而手工业者是四千钱征一算,比商人少一半。
车和船也是要征税的,平民的车每一辆征收一算,商人征两算,船五丈以上征一算。
如果说有人对官府隐瞒或者少报财产,其家产会被没收,并被罚戍边一年。
官府是鼓励民众进行告发的,一旦告发属实,官府会把被举报人家产的一半作为奖励奖给举报人,这一制度叫做“告缗”。
在告缗制度刺机下,汉朝告发之风盛行,大量富豪被抄家,财产充公,家人沦为奴婢。
汉武帝的算缗、告缗政策赋予了工商业者以致命的打击,在加上汉武帝推行的其他打击商人的经济政策,使得汉代的商业经济迅速衰退,完全不复文景之治的盛况。
中国一直以来是一个传统的农业社会,在这样一个社会环境下,农业是国家之本,是封建政权赖以维持地位的根本。
商业活动在封建社会的地位仅被视做社会经济的一种补充,其不能挑战农业的主体地位,这是封建王朝对商业的定位。
在汉朝,由于汉朝前期的贫弱,国家不得已放开了对商业经济的限制。但这种开放包容的态度注定是暂时的,由于社会形势的缓和,汉朝注定是要重新强化重农抑商政策的。
汉武帝对商业经济的态度十分强硬,其大肆掠夺商人,抢占商业利益,以此充实国库并打击商人。
汉武帝的做法为后世封建王朝解决财政问题提供了一个范本,使得工商业者在中国古代长期被官府所侵夺,而这极大的限制了中国工商业经济的发展。
参考资料:
《汉代商业的繁荣》
《秦末汉初的商业经营》
《中国古代重农抑商政策的表现、成因及启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