萧瑀(575年~648年7月19日),字时文,唐朝初期宰相,出身兰陵萧氏南梁房,是梁明帝萧岿第七子,隋炀帝萧皇后同母弟。接下来小编就给大家带来相关介绍,希望能对大家有所帮助。
出身兰陵萧氏南梁房。孝顺好佛,闻名天下。爱好学习,工于书法。刚正不阿,光明磊落,初封新安郡王。西梁灭亡后,进入长安,拜内史侍郎。直言进谏隋炀帝,贬为河池太守。大业十三年(617年),李渊兵入京师,他以郡降,封宋国公,任民部尚书。唐武德元年(618年),拜内史令,总掌政务,深得信任。及平王世充,以预军谋,进尚书右仆色。唐太宗即位,迁尚书左仆色。尝劝太宗行分封以保长治久安。然心地偏狭,不能容人。房玄龄、杜如晦新用事,权任稍分,他心不平,俟有过劾之。贞观二十年(646年),诬奏房玄龄结党谋反,被太宗斥责,益不得志。旋自请出家而食言不行,太宗因夺其爵,贬商州刺史。不久征还,恢复封爵。 姐姐萧皇后去世后,萧瑀内心深受打击,于贞观二十二年(648年)染病而死,享年七十四岁,获赠司空、荆州都督,谥号贞褊。
轶事典故
巧谏高祖
武德三年(620年),唐高祖草拟了一份政令,交给萧瑀承办。萧瑀阅后,发现其中有几处考虑不周,于是,就暂压了下来,没有发布。按当时朝中规定:“在皇帝命令执行过程中,如果发现不妥之处,臣僚应该向上奏明,加以改正”。
萧瑀的做法是符合上述规定的。但唐高祖闻后,心中不悦,于是召见萧瑀,责问他为何不按时发布政令。萧瑀慷慨陈词,用隋朝“内史宣勅”、“前后相乖”,致使:“百司行之,不知何所承用”的史实,来说明唐高祖所拟政令“不经审勘”的危害。接着,萧瑀又陈述了他在皇帝“每授一勅”之后,“必审勘,使与前勅不相乖背者,始敢宣行。迟晚之愆,实由于此”。李渊听后,也只好说:“卿能用心若此,我有何忧“。
力劝立贤
武德九年(626年),诸皇子间明争暗斗,李渊偏向于长子李建成,对次子李世民心存疑忌,想除去他。萧瑀不顾个人得失,坚决支持李世民继位。
李世民为他作诗《赐萧瑀》:疾风知劲草,板荡识诚臣。勇夫安知义,智者必怀仁。
人物评价
唐高祖:“公之言,社稷所赖”。
唐太宗:“疾风知劲草,板荡识诚臣”。
萧瑀作为一个亡国皇家的后裔,他在唐朝的政治生涯,与唐高祖李渊的武德朝、唐太宗李世民的贞观朝相始终。始终在朝廷的权力中心。他的主要作用和功绩是在武德朝。进入贞观朝后,六遭罢相,大起大落,都是以忠诚亮直,不徇私请,不越法度而屡罢屡起。以后,他的孙子、曾孙、玄孙辈以及从子(侄子)一支有8人为相,与唐朝相始终可谓兴旺发达,这在历史上是少见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