她是李渊最小的女儿,为何最后惨死?感兴趣的读者和小编一起来看看吧!
作为历史上唯一的一个女皇帝,武则天是果断又狠辣的,她的狠辣不独体现在对待敌人上,甚至也体现在对待身边的亲人上,即便是她自己的子女及后代,只要站在了她的对立面或者在某些事上妨碍了她,很多也是落得非死即伤的结局。
可以说,只要是挡了武则天的道,管你是李唐皇室宗亲还是她自己的至亲,下场无非就是,臣服于她或者死。我们看死在武则天手上的亲人:
女儿安定思公主(存疑)、堂兄武惟良、堂兄武怀运、外甥女贺兰氏、外甥贺兰敏之、儿子李贤(章怀太子)、女婿薛绍(太平公主的第一个驸马)、儿媳赵氏(李显的原配和思顺圣皇后)、儿媳刘氏(李旦的原配肃明顺圣皇后)、儿媳窦氏(李旦的窦德妃、李隆基的生母)、孙子李重润(懿德太子)、孙女婿兼侄孙武延基(永泰公主的丈夫)等等。
在这些人中,有一个人的身份还是比较特殊的,即武则天的儿媳:和思顺圣皇后赵氏。赵氏出身高贵,其母为李渊最小的女儿常乐公主,其父为左卫大将军赵瑰。
常乐公主是李渊的女儿、李世民的妹妹、李治的姑姑,也是武则天的姑姑,天四姑娘讲的就是这个常乐公主的故事。
常乐公主是李渊最小的一个女儿,出生时间不详,生母不详,不过根据推测,她应当是出生于620年左右。常乐公主的前半生没有什么不同,就是长大及笄之后履行一个公主的联姻的责任,她的驸马是赵瑰。
赵瑰的出身不算太高,但其父赵绰在大唐平定天下的过程中也是立下过战功的, 因此在武德年间为从三品的右领军卫将军。其子赵瑰因其父的关系官至左千牛将军,是一个比较上进的小伙子,因此,贞观年间,李世民就将自己这个最小的妹妹嫁给了赵瑰。
婚后两人日子的日子倒也和谐,常乐公主不同于其姐房陵公主的放纵,算得上是相夫教子的好妻子,如果没有什么意外,常乐公主和历史上大部分公主一样,虽然出生高贵,但人生都是按照既定的轨迹行走,在宫中长大,然后结婚生子,人生大抵如此。
但原本遵循既定轨迹生活的常乐公主遇到了武则天,就注定是一个悲伤的故事。
常乐公主作为李世民最小的妹妹,虽然不是一母同胞,但两人的感请很好,连带着常乐公主和李治的关系也错,虽然两人是姑侄关系,但年龄上相差也不是很大,这倒给了两人很多的共同语言。
因着李治的看重,常乐公主和赵瑰所生的女儿赵氏就成为了周王李显的王妃。这也算是亲上加亲了,原本在皇家也是挺正常的一件事,但结亲这件事很明显并不是武则天乐意见到的。
或许一开始武则天就不想要赵氏这个儿媳,但碍于李治不得不接受这个儿媳,或许是武则天本来没有什么意见,但在后来的相处中,婆媳之间有了矛盾。
自古以来,婆媳之间的矛盾就是无解的,而且有一点是,武则天虽然是李治的皇后,母仪天下,但在李唐皇家,她出身低以及曾是李世民才人的经历并不是什么秘密,这样的过去其实是很被李唐王室看不起的,即便她是皇后,这种偏见也并没有消除。
很明显,常乐公主作为李渊最小的一个女儿,大唐的公主,是看不起武则天这个侄媳妇的,只不过面子上还过得去,常乐公主需要讨好的是侄子李治,而并不亲近武则天,当赵氏成为李显的王妃之后,赵氏对这个婆婆自然也没有太大的尊重。
这或许就是皇家人骨子里的高贵在作祟,再加上,常乐公主母女又得李治看重,自然越发不将武则天放在眼里,而武则天又历来强势,这样的婆媳之间自然矛盾不断。
675年四月,婆媳之间的矛盾升级,武则天直接废黜了周王妃赵氏,并将她幽禁在内侍省,这件事发生的比较突然,李治并不知道,作为父母的常乐公主和赵瑰也不知道,唯一知道的李显又不敢忤逆自己的母亲,于是赵氏就被关在了内侍省。
内侍省中的赵氏没有了往昔的尊荣,没有侍女伺候,甚至给她送去的吃食都是生的,想要吃饭就要自己生火做饭。这对于自小锦衣玉食的赵氏无疑是一个巨大的打击,且不说送去的吃食好不好、多不多,单就需要自己动手生火做饭就让她犯了难,她只能对着那些生食发呆,然后生涩的生火做饭。
在武则天的高压政策下,宫中没有人敢给赵氏提供哪怕一丁点的帮助,只能是任由赵氏自生自灭。
没过几天,赵氏就饿的没力气了,但尚能坚持生火做饭,虽然做出来的饭实在难以下咽,好歹也能吃一两口,时间一长就受不了了。因为看守的人发现赵氏房间的烟囱已经好几天不冒烟了。
《资治通鉴》记载:“防人候其突烟,已而数日烟不出,开视,死腐矣。”
赵氏就这样被武则天生生折磨死了。她没有等来丈夫李显、母亲常乐公主、父亲赵瑰和舅舅李治,就这样香消玉殒了。
李显必然是知道自己的妻子被母亲折磨的,但是他没有能力反抗自己的母亲,而常乐公主夫妇则很可能一直不知请,毕竟赵氏已经出嫁,没有人通风报信的话,常乐公主未必会知道自己的女儿出现了什么事请,而李治也很可能是不知请的。
就这这件事发生的前一个月,“上苦风眩甚,议使天后摄知国政。”也就是说李治的身体状况越来越差,甚至想要让武则天来摄政,只不过这件事被宰相郝处俊等阻止。虽然武则天没有摄政,但李治已经将很多的政事交给武则天处理,就更不用说后宫本就是武则天的地盘了。
武则天想怎么对待儿媳,李治还真的就可能被蒙在鼓里,即便李治知道了,估计也无能为力,当初他身体不错的时候都没有救下王皇后和萧淑妃,身体状况很差的请况下还能救得下儿媳吗?
赵氏死后,武则天命人将其草草埋了,常乐公主夫妇才知道自己那唯一的女儿被武则天弄死了。一个母亲得知自己女儿的死讯,内心该是怎样的痛苦?贵为公主,却无法保住自己女儿的命,又是何等的憋屈?
常乐公主和驸马赵瑰一晚之间白了头,他们想要为自己的女儿报仇,想要为自己女儿的死讨要一个说法,好端端的人儿怎么就死了?但即便贵为公主,常乐公主却拿武则天没有办法,毕竟武则天母仪天下,还在外廷很有话语权,而常乐公主不过是一个没有啥实权的公主。
也因此,常乐公主希望侄子李治能为自己的女儿做主,但她压根就见不到李治,一来因为身体的原因,李治大部分时间都在宫中养病,与外界联系比较少,大部分的联系也只是与外廷的联系;二来武则天阻断了常乐公主与李治之间的联系,让常乐公主无法进宫见到李治。
正在常乐公主急得如热锅上的蚂蚁的时候,武则天又下了一道命令,即让原本是定州刺史的赵瑰到括州做刺史,而且还让常乐公主随行,也到括州去,为的就是让常乐公主永远见不到李治。
这命令一下,气得常乐公主在府中大发脾气,然后又无能无力,在见不到李治左右不了命运的时候只能收拾东西到了括州。
常乐公主和赵瑰在括州待了近十年,没等到被召回,却等来了再次的被贬。683年冬天,李治去世,其子李显继位,常乐公主以为这个曾经的女婿或许会顾念着自己而将自己召回京城,然后李显自顾不暇,在皇帝位子上坐了还不到两个月,就被武则天外放为庐陵王,带着继室韦氏离开了洛阳。
李显一走,武则天又让李旦继位,但李旦也不过就是一个被软禁起来的傀儡皇帝,武则天临朝称制,然后将赵瑰贬为寿州刺史。
常乐公主不得不跟随赵瑰又到了寿州。时间的流逝并没有让常乐公主忘记心中的仇恨,那仇恨反而随着时间变得愈加深刻。女儿的逝去、远在异乡的生活,时刻提醒着常乐公主,洛阳的那个女人是她最大的仇人,终有一天,她要报仇。
机会很快就来了,武则天临朝称制之后,渐渐有了自己做皇帝的野心,并为之付出努力,极力打压李唐王室,不少李唐王室成员都被武则天除掉,这引起了诸王的不安,他们开始谋划站出来讨伐武则天。
688年,韩王李元嘉、霍王李元轨、鲁王李灵夔、越王李贞及李元嘉子李譔、李元轨子李绪、虢王李凤子李融、李灵夔子李蔼、李贞子李冲等联合李唐宗室谋划起兵攻打神都,常乐公主作为李渊的女儿,自然也知道了这件事。
常乐公主和赵瑰是支持起兵的,她还对使者说:
“为我谢王,与其进,不与其退。若诸王皆丈夫,不应掩久至是。我闻杨氏篡周,尉迟迥乃周出,犹能连突厥,使天下响震,况诸王国懿亲,宗社所托,不舍生取义,尚何须邪?人臣同国患为忠,不同为逆,王等勉之。”
这一番话说的慷慨机昂,其中还提到了北周时期的大将尉迟迥。尉迟迥是北周文帝宇文泰的外甥,曾跟随宇文泰立下赫赫战功,北周建立之后,尉迟迥官拜柱国大将军、太师、大司马等,在北周宣帝时期又成为大前疑、相州总管。
北周存在的时间极短,到了580年,北周宣帝去世,其子北周静帝宇文阐仅仅八岁,主少国疑,北周出现内乱,北周宣帝的岳父杨坚把持朝政,开始图谋称帝。杨坚要想称帝,就必须解决掉北周宗室,这倒不是很难,难的是相州总管尉迟迥这个硬骨头。
尉迟迥是不愿意让杨坚称帝的,两人之间爆发了矛盾,尉迟迥举兵讨伐杨坚,要恢复北周的统治,只不过尉迟迥最终还是败了,但他的经神还是值得后世称赞的。常乐公主拿尉迟迥的故事来机励李唐宗室,希望他们能够联合起来恢复李唐王室的统治,让试图篡唐的武则天得到应有的报应。
然而和尉迟迥起兵以失败告终一样,李唐宗室的这次起兵也败了,至于战败的原因是多方面的,但有一点很重要,那就是到了约定起兵的时候,只有越王李贞和李冲父子真正起兵了,其余诸王并没有响应。或许他们关键时候害怕了,害怕会招来杀身之祸,因此并没有响应李贞父子。
但这不代表着武则天就不会牵连他们,武则天本来就想除掉李唐宗室成员,正好借着李贞父子起兵这件事大肆牵连,将参与谋划起事的诸王全部牵连了进来,杀的杀、流放的流放。
常乐公主和赵瑰也被牵连了进来,《旧唐书》记载:“则天临朝,瑰为寿州刺史,坐与越王贞连谋被诛,公主亦坐死。”
越王李贞起兵事件给武则天制造了诛杀李唐宗室的机会,很多人都死在了这件事上,而武则天的登基称帝的准备工作也在如火如荼的进行,到了690年的九月,武则天登基称帝,到底,还是武则天赢了。
而常乐公主一家三口也不过是武则天杀人名单上的其中三人而已,常乐公主的这一生其实挺悲剧的,她是李渊的最幼女,年纪不大就失去了双亲,原本结婚后过上了相夫教子的生活,无论是李世民还是李治对她都很看重。
然而当她的女儿成为武则天的儿媳的时候,悲剧就发生了,一家三口最终都丧命于武则天手中,从675年常乐公主的女儿赵氏被饿死,到688年常乐公主夫妇也被杀,前后经历了13年,相信这十三年是常乐公主最为痛苦的13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