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家都知道,中国古代经历了奴隶社会和封建社会,这个两个社会制度过渡的有个明显的区别,那就是奴隶社会买卖人口是正常的,而封建社会买卖人口则是犯罪,并且随着以后朝代的更替、文明程度的提高,贩卖人口的罪刑也越来越重,那么古代都是如何杜绝这个犯罪行为,又是如何处置这些人贩子呢?
在古代,人们将拐卖人口称为“略卖”,虽然在封建社会大部分买卖人口是犯罪,但其中却有一些例外。比如战国时期,一些被俘虏的敌方士兵就会被贩卖,这种形式叫做“和卖”,是可以公开进行并且合法的。
除了“和卖”外,在汉初,由于刚经历战乱饥荒,很多人根本养不起自己的孩子,面对这种请况,刘邦决定鼓励民间“卖儿卖女”,让孩子能够在富裕的人家混口饭吃,并且活下来。
有合法的,自然就有不合法的,“略卖”和“掠卖”就是非法行为,“略买”就是通过欺骗的手段,把人口拐卖出去,而“掠卖”就是的绑架,然后在转手卖出去。这两种明显都是严重的犯罪行为。
自古封建王朝建立,历代的律法都规定拐卖人口是大罪。在汉朝时则把拐卖罪与盗杀伤人等重大罪行等同。后世的大多数朝代也都沿用这个规定,只不过刑罚略有不同,如唐朝唐律就规定主要人往往是死刑和流放,妻子和子女则要关三年牢。随着法律的规范,对犯罪请节和对社会影响也在量刑的考虑内,因此在明清时期,朝廷对待这类犯罪的刑罚都减轻了不少。
经历了几千年,虽然历史上一直在打击这种行为,不过却屡禁不止,即使现代社会,在一些偏远的地方仍然存在拐卖人口的现象,也希望这种行为有一天能够完全消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