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城公主,唐太宗的幼女,生母为文德皇后长孙氏,废太子李承乾、魏王李泰、唐高宗李治、长乐公主、城阳公主、晋阳公主都是她的亲哥或亲姐。作为最小的女儿,身份来说是很尊贵的,新城公主自然受到了唐太宗别样的宠爱。
新城公主在八岁的时候就被封为衡山郡公主了,太宗还为她增赋收入,这也能看出来太宗对这个女儿都有多上心。新城公主丧母之后,唐太宗因为可怜她,便让李治照顾妹妹,兄妹二人朝夕相处,关系也是极为亲密。这一切的快乐从她谈婚论嫁开始就止步了,悲惨好像就如一个魔咒缠绕着她至死。
贞观十六年(642年),九岁的衡山公主被李世民赐婚给魏征之子魏叔玉,当时魏征深得李世民的信任,又为李世民的贞观之治有一定的贡献,所以是李世民对这段姻缘的安排还是很满意的。好景不长,魏家被谋逆之罪受到牵连。李世民担心,最终“停婚仆碑”,婚约取消,新城公主的第一次许婚就这么不了了之。
贞观二十三年(649年),太宗将衡山公主许配给了长孙草之子长孙诠。 长孙草乃衡山公主母亲长孙皇后的叔父,唐初长孙家族备受太宗宠遇,算上长孙诠,长孙家一门已是四尚公主。太宗之所以这么安排也是为了巩固李唐皇室的权力也地位,让长孙无忌做帝国最信任的外戚家族。贞观二十三年(649年)二月太宗深知自己大限将至,便开始为幼女敲定婚事,由于公主的婚礼太过于复杂,五月太宗去世,他们的 婚礼都还没有进行完。衡山公主的婚事也只能被迫临时取消,不得不按礼制规定守孝三年,这次婚事便被搁置了下来。
李世民去世后,李治登基为唐高宗。永徽元年正月(650年)除丧服后,衡山公主和长孙诠的婚礼才在皇帝哥哥高宗李治的撮合下正式举办完成。衡山公主也被封为新城郡长公主,增食邑五千户。两年后,高宗立武则天为后,长孙家族随即遭到了灭顶之灾。高宗念在兄妹之请,将长孙诠贬到西南,后于显庆四年(659年)被武则天心腹暗杀。
新城公主对丈夫的遭遇心怀不满,每日里过得郁郁寡欢,以至于经常以泪洗面,并且从此不再梳妆打扮。唐高宗为了缓解妹妹的痛苦,也为了弥补自己的过错,在东阳公主(唐太宗第九女)的推荐下,决定将妹妹嫁给彭城郡公韦庆嗣之子韦正矩。韦正矩也枝头变凤凰,由奉冕大夫超拔为殿中监,被连升七级。
虽然嫁给了韦正矩,公主与前夫的感请太过深厚无法忘怀,韦正矩也因此对公主心生怨恨,两人的感请也逐渐不和,外界还盛传韦正矩还曾动手打过公主,唐高宗闻讯后很是忧心。龙朔三年(663年)三月,新城公主暴卒,终年才30岁。李治得到消息后悲痛不已,随后传下旨意,命令三司会审,彻查公主的死因。由于韦正矩的辩词前后矛盾,唐高宗便迁怒于他认定是他害死了公主,于是下诏将他处决,将其家族流放。
正史上没有提及新城公主是被韦正矩所害,只是说韦正矩待公主“不以礼”,新城公主一直很得父亲和哥哥宠爱,韦正矩自然心里也很清楚与公主闹翻对自己毫无益处。新城公主是对前夫的逝世伤心,身体又不好,与驸马有过争吵,被外人传为驸马“遇主不以礼”。而韦正矩又无法为自己辩解,只能被迁怒成为替罪羊。但不可否认的是,新城公主的暴死,与韦正矩的无礼有关。
龙朔三年(664年)三月,唐高宗在极度悲痛之下,抱着补偿的心理,下诏以皇后之礼将她葬于昭陵旁边,而这个待遇在整个唐朝都是独一无二的殊礼。后来高宗又下令将所有陪侍新城公主的侍女宫监面部都统统毁去,以示她们没有保护好公主,让她们觉得自己没有脸面见自己的主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