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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们现在如果犯了重罪的话会被抢毙,在古代时期犯罪也会被处死,一般是处斩,古代都是在春天审问判刑你,秋天行刑,称为秋后问斩,这个方式应该是开始于汉朝,西汉的时候是定在了九月到十二月,唐朝的时候定在了十月到十二月,后来也发生了一些变化,秋后问斩一直沿用到了清朝时期,那么为什么要定在秋后再行刑呢?
古代的人们信奉音阳五行,所以第一个原因是顺应天命,每一个季节都有属于自己的特点,春天是生长,舒展的季节,夏是温热,光音,长夏是生化,收纳,秋天是沉降,收敛,冬天是滋润,寒凉。所以说秋季是消亡的季节,所以说比较适合在秋季行刑,而古代的人们又非常的讲究顺应天意,所以说要处斩的罪犯要等到秋后斩首。
第二个原因是在秋季斩首可以起到一定的威慑作用,我国古的时候是一个发展农业的大国,主要就是以种植农作物为主,春季与夏季人们都在忙着耕地或者收获,所以说春季与夏季也没有时间与闲心去关注杀头之事,而秋天是个农闲的季节,这个时间人们都比较清闲,这样一来就有时间来观看行刑了,那么秋后为什么要定在午时三刻呢?
古时候人们人们人是属阳,鬼是属音,人死的时候如果有怨气,死后就会化作厉鬼,而午时三刻的时候是正午的十二点到两点之间,这个时间的太阳是最毒辣火热的时候,在这个时间段行刑就算是化作了厉鬼,也会被正午的太阳杀死,还有一个说法就是秋后算账,春季夏季都是农忙的季节,两个人如果有过节的话就等到秋季田地里的农活都干完了的时候再来解决。以上就是古代时期的死刑犯要在秋后的午时三刻斩首的原因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