美妇网 | 发型 | 着装 | 健康 | 情感 | 娱乐 | 厨艺 | 历史 | 长发
当前位置:美妇网 > 历史 > 人物 >
刘琮为什么要投降曹草?原因是什么
更新时间:2019-07-18 12:06

  对刘表刚刚病逝,刘琮为何就决定投降曹草很感兴趣的小伙伴们,趣历史小编带来详细的文章供大家参考。

  (刘)琮曰:“计将安出?”巽曰:“不如将荆襄九郡,献与曹草,草必重待主公也。”琮叱曰:“是何言也!孤受先君之基业,坐尚未稳,岂可便弃之他人?”蒯越曰:“傅公悌之言是也。夫逆顺有大体,强弱有定势。今曹草南征北讨,以朝廷为名,主公拒之,其名不顺。且主公新立,外患未宁,内忧将作。荆襄之民,闻曹兵至,未战而胆先寒,安能与之敌哉?”琮曰:“诸公善言,非我不从;但以先君之业,一旦弃与他人,恐贻笑于天下耳。”

image.png

  (王粲)谓刘琮曰:“将军自料比曹公何如?”琮曰:“不如也。”粲曰:“曹公兵强将勇,足智多谋;擒吕布于下邳,摧袁绍于官渡,逐刘备于陇右,破乌桓于白狼:枭除荡定者,不可胜计。今以大军南下荆襄,势难抵敌。傅、蒯二君之谋,乃长策也。将军不可迟疑,致生后悔。”琮曰:“先生见教极是。但须禀告母亲知道。”只见蔡夫人从屏后转出,谓琮曰:“既是仲宣、公悌、异度三人所见相同,何必告我。”于是刘琮意决,便写降书,令宋忠潜地往曹草军前投献。

  按照小说的请节发展,曹草出兵荆州,刘表突然病逝,其子刘琮慌忙召集文武商议对策。东曹掾傅巽及蔡瑁、蒯越等人纷纷建议刘琮降曹。刘琮正在犹豫之际,王粲又随声附和,并列举曹草近几年的辉煌战绩,终于令刘琮下定投降的决心,刘琮的母亲蔡夫人也惨痛降曹的建议。于是,刘琮派宋忠前往曹营,荆州也因此落入曹草之手。

  本文要介绍的成语,是王粲口中的“足智多谋”, 意为富有智能,善于谋划,形容人善于料事和用计。这句成语的最早出处是元代无名氏杂剧《锦云堂暗定连环计》中的“老夫遍观朝中,足智多谋,无如司徒者。”

image.png

  小说中的这段刘琮与手下商议后决定降曹的请节,是一个真实的历史事件。据《三国志·刘表传》记载,刘表病逝后,荆州文武推举刘琮继位,刘琮随即召集文武商议对策。对于是战是降,刘琮一开始的表态是这样:“今与诸君据全楚之地,守先君之业,以观天下,何为不可乎?”这说明当时刘琮还是想与曹草进行对抗的,并非一心想着投降。然而,荆州文武的一番劝说,终于令刘琮改变了主意。这其中最为关键的并非小说中提到的王粲之语,而是东曹掾傅巽的一番话。小说作者虽然在书中引用了这段话,但却忽略了其中最重要的一句,而这也是促使刘琮降曹最为关键的原因。我们先来看看《三国志·刘表传》中傅巽的原话:

  逆顺有大体,强弱有定势。以人臣而拒人主,逆也;以新造之楚而御国家,其势弗当也;以刘备而敌曹公,又弗当也。三者皆短,衣以抗王兵之锋,必亡之道也。将军自料何与刘备?……诚以刘备不足御曹公乎,则虽保楚之地,不足以自存也;诚以刘备足御曹公乎,则备不为将军下也。愿将军勿疑。

  傅巽的这番话主要有两个意思,一是曹草挟天子以令诸侯,拥有巨大的政治优势。他认为刘琮与曹草为敌,属于叛逆,势必失败。这个看法在当时具有普遍新,后来的东吴重臣张昭建议孙权降曹时所持的也是这个观点,这也是名节观念的集中体现,也具有相当的说服力。

image.png

  傅巽之语能打动刘琮的另外一个关键之处在于“诚以刘备足御曹公乎,则备不为将军下也”。在傅巽看来,就算刘琮倚重刘备挡住了曹草,刘备也不会甘心委身于刘琮,势必在荆州引发内乱,从而威胁刘琮的地位。这一点不但是傅巽的个人意见,也代表了大部分荆州文武的心声,就连刘琮的父亲刘表也对刘备非常忌惮,其心态正如后来周瑜说过的一句话:“刘备寄寓,有似养虎。”

  纵观刘备在荆州的七年时间里,除了秘密壮大自己的力量,还企图分化荆州各大政治势力,其狼子野心昭然若揭。这一点,傅巽等人看得非常清楚,刘琮也心知肚明。故此,刘琮才下定决定投降曹草,其心态与后来张鲁“宁为曹草奴,不为刘备上宾”表态颇为相似。

关键词:刘琮,为什么,投降,曹草,原因,是什么,刘表,刚刚,病逝,刘
>>>
>>>
频道热点
人物
秘闻
故事
解密
  • 白帝城托孤后诸葛亮孤木难支,还好此时又出现一个“镇北大
  • 曹髦第一个讨伐权臣的皇帝,他的下场怎么样?
  • 多尔衮和孝庄地下恋请真实存在吗 还是说仅仅是野史而已
  • 元朝的丞相权力有多大?不仅娶了当朝皇后,还纳了公主为妾!
  • 《虎啸龙吟》诸葛亮逝世 英文版出师表爆红
  • 三国历史上不得不说的那些女子
  • 唐朝真的喜欢打仗吗 为何诗人都喜欢描写边塞的诗呢
  • 昆阳之战中刘秀召唤陨石是真的吗 为何史书上会这么记载呢
  • 网站地图 | 高级搜索 | 用户登录 | 忘记密码 | 投稿邮箱:443728838@qq.com
    管理员QQ:443728838 赣ICP备18014991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