宋高承《事物纪原·天地生植·公主》:“《春秋公羊传》曰:天子嫁女於诸侯,至尊不自主婚,必使同姓者主之,谓之公主。盖周事也。《史记》曰: 公叔相魏 ,尚魏公主 , 文侯 时也,盖僭天子之女也。《春秋指掌碎玉》曰:天子嫁女, 秦汉以来,使三公主之,故呼公主也。”
五代 冯鉴 《续事始》卷十:“ 汉制天子女为公主,姊妹曰长公主,帝姑为大长公主。”
《明史·公主传》:“ 明制:皇姑曰大长公主,皇姊妹曰长公主,皇女曰公主。”
大明曹国长公主像
大明曹国长公主像
2.对某些妇女的尊称。 晋干宝 《搜神记》卷十四:“ 汉礼,皇后采桑,祀蚕神,曰:‘菀窳妇人,寓氏公主。’公主者,女之尊称也。”[1]
3.现代衍伸词汇。现在夜总会的房间专职服务员也称之为公主,单纯的职业称呼。备受宠爱的千金小姐,漂亮女孩也会被称为公主。有钱人家的小姐也会被称之为公主。在恋人之间男性会称呼女性为你是我的“公主”。
唐朝及之前公主拥有一定程度的婚姻自由。公主离婚或夫死再嫁是极为平常的事,皇帝并不阻止。公主甚至因为自己的身份而拥有一定特权。到唐宣宗时,宣宗以诏书的形式规定公主和县主有子而寡,不得再嫁。
五代十国时期,后梁太祖也曾下诏令守寡的女儿金华公主出家为尼。被认为是太祖为推恩公主夫家,令公主守住妇节。
虽然至到南宋初年,寡妇再嫁依然很正常,但公主改嫁的极少。随着贞操观念日渐严格,明朝和清朝入关后亦无公主改嫁的记录。
除皇女外,能破例获封公主的为和亲的女性。唐代和亲公主的身份,除宗室女外,还有驸马女儿、大臣女儿等。